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情况说明及检讨书(2023年),供大家参考。
XX党委:
XX年XX月XX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一、填报信息有误的情况说明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错误事项2:少报告本人所持投资型保险(编号XXXXXX)一份,漏报XX万元;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XX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XXXXXX)面积XX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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