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政务督查工作是保障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务督查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政务督查工作范围
1.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贯彻执行或者办理的事项;
2.《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及完成情况;
6.上级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8.群众通过民生诉求热线、市长信箱、网络、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长批示后相关单位办理情况;
9.市政府指令性工作落实情况;
10.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政务督查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督查活动要深入实际,说真话、讲实情,既报喜又报忧。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督查工作,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有令必行原则。凡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做到有交必办、有令必行。各镇办、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3.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使政务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在落实。
4.与"四制"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四制"目标考核体系,与"四制"奖惩挂钩。
四、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1.立项拟办。接到督查工作任务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及时立项、拟办、登记、下达督查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承办单位办理。
2.跟踪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踪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适时加以督办,每次督办情况要记录备查,凡急件、要件应专项督办。
3.审核办结。督查事项办结后,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书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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