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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XX局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XX局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于2014年12月经选举产生,现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直机关工会要求,经省粮食和储备局直属机关党委同意,拟于2020年9月中旬召开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会员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XX局为机关单位,局直机关所属工会X个,共有会员XX名,其中女职工159名,40岁以下职工251名。按照规定比例,确定XX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额52名,会员代表以一线干部职工为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不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女职工、青年职工代表、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占一定比例。其中领导干部代表10名,占19%;
职工代表42名,占80%;
女职工代表24名,占46%;
先进人物代表1名,占1%。
二、工会'三委“候选人确定、产生办法
(一)确定'三委“委员人数。根据会员人数,确定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7名,其中**1名;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
(二)建议候选人人数。根据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不低于5%的规定,委员均按差额要求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我们将在15名推荐人选中,选定8名同志为工会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6名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6名同志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经审主任、女工主任候选人建议人选各1名。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首先由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工会民主推荐,本届局直属机关工会综合推荐意见并研究讨论,提出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和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征求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再经局党组审查同意,报省直机关工会审定。最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XX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届'三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见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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