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政府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按照区财政局2023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求,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及时组织人员对2023年度全镇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补贴性资金发放情况。2023年截至8月底,全镇共发放补贴性资金**万元,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0.078万元,残疾人托养补贴0.8万元;
草原管护员补助0.8万元;
草原禁牧补助1.2936万元;
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1.44万元;
孤儿基本生活费3.3万元;
生态护林员补助3.2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0.088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部分)0.3495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0.577万元;
天然林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天然林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1.083万元;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0.6万元;
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6.6万元;
'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金3.8万元;
临时救助27.2444万元;
自然灾害困难救助金30万元;
新增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4.532万元;
全额资助对象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用90.924万元;
2023年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0.984万元;
2023年奖励扶助资金1.344万元;
2023年特别扶助资金7.74万元;
2023年村组干部报酬79.8万元;
村级办公经费1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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