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篇)关于民政统计工作自查报告材料(2024年),供大家参考。
关于民政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材料(3篇)关于民政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材料
(3篇)
篇1: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 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在城市低保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低保的分类施保工作,目前,按照分类施保确定的新补助标准,已全部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20多万元。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我县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重病低保对象及特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工作。对37名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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